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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痴才会以为袁城对情妇有什么感情,这个男人的感情少得几乎绝迹。
“我藏着这个秘密很久了,久到我自己都觉得要疯狂的地步。”袁城似乎淡淡的笑了一下,“多一个人来分担总是好的。”
乔桥立刻上前一步,声音颤抖的发誓:“我绝对不告诉任何人!一个字都不会说!请您放心!……”
袁城没有看她。他望着黑漆漆的窗外,落地玻璃窗映出他的侧脸,刀削一般坚硬的面容上,目光冷得让人不寒而栗。
“你不用发誓。”他说,“如果朗白知道了,你第一个死。”
(2)
第二天上午一个让人出乎意料的消息从袁城的书房里传出来,连老管家都诧异的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袁先生,您的意思是让白少搬出去?”
“他已经够大了,可以到外边去上学了。再说大学就在市区,也不是和家里离了十万八千里,从此就见不着面了。”
老管家斟酌了一下语句,小心的道:“可是袁总,小公子他学的东西偏,未必跟得上大学的课程呀。”
“谁指望他学习好了?找点事情给他做而已。”袁城看着文件,头也不抬:“我们家在市区的那个会计楼正好要人帮忙,叫他下课以后就过去看看,晚上不必回家睡觉。新中央住宅区那套楼离他的学校近,叫他就住在那里,别忘了找两个可靠的佣人去照顾他。”
老管家想说,就算市区那套房子布置得再好,也未必有小公子生活了九年的袁家舒服呀。再说就像袁城说的那样,大学离家也不是十万八千里,配个司机,每天接送小公子上下学不就行了吗?
但是他想了一想,终究还是没说。
他能想到的,袁城一定能想到,只是因为某种难以明说的原因,而把这种做法故意的忽略了。
按照袁城的安排,可能朗白十天半个月都未必能回家一趟。就算回到家,袁城又有可能根本不在,两个人根本碰不了面。
太怪异了。谁都知道袁城有多娇惯这个小儿子,恨不得装口袋里随身带着走的。朗白今年十五岁,很少自己单独出门,外边几乎没人见过他。老管家一直以为那是因为袁城不舍得。
当天晚上袁城早早吃过饭,直接上楼把自己关书房里。朗白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,他端着一杯茶站在书房外,一遍一遍的敲门,袁城明明在里边,但是他就是不做声。
朗白有些茫然。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。
“……爸爸!”朗白忍不住唤了一声,“爸爸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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